“滴答、滴答..........”
肖宁费力地掀开眼皮,视线里还是一片模糊的昏暗。
她脑子昏沉。
第一反应就是吐槽,
“还没死透啊??!
..........又磨了一天。”
半死不活地躺在下水道里。
她身子稍微一动,脚踝就被牵扯着钻心的疼。
这破地,真真是受够了。
三天前,肖宁还是个在写字楼里疯狂加班的牛马。
在连续熬了几个大夜后,终于成功把自己给葬送在了那一点窝囊费上。
等再睁眼,就进了这个无间炼狱。
魂穿的这位姑娘,大约就只有个六七岁。
饿的皮包骨。
属于和人抢垃圾,都费劲的类型。
更不要,说现在还是战损的状态了...........
其中的辛酸,不足为外人道。
“囔!”
冷硬的一声,把肖宁思绪打断。
她抬头看去,就一团橘红的火把里,少年的面上还带着些厌恶。
高瘦的男孩板着脸,弓身递过来半块西红柿。
这人,就是她的便宜继兄,诺顿。
自上次亲妈和后爸在开闸排污时,被一起冲走后。
十三岁的少年,就成了家里的‘顶梁柱’。
可他也不过是个半大孩子,自己想活下去都难。
更不可能带着这个小不点。
诺顿捏着蒂的手,饿的发抖。
肖宁即便是饿极,也并未伸手去接。
偷生,是人的本能。
说实话,哪怕现在的环境已经这么艰难了。
她私心里仍旧想活。
可自己的实际年龄好歹也三十多岁,怎么还能跟这么个孩子抢食呢?
她摇了摇头:“你吃吧。”
其实刚来时,她也想过要努力的反抗。
可整理原身的记忆后,肖宁才知道,自己是大大的低估了在下水道求生的难度。
住在这里的人,有个代称,叫‘地鼠’。
何为‘地鼠’???
不就是见不得光嘛。
这里的人,大多都是黑户。
像原身这般,直接在下水道里出生的,就更不用说了。
可少年却没和她推让的心情。
吃完这顿饭,自己就要把人给送走了。
下水道里的“托儿所”,虽然是黑帮掌控的。
不是什么好出路,可待在里头,总有些活下去的机会。
诺顿能因为暂时的家庭关系。
把这个小丫头给救回来,便已经是他最大的仁义了。
他可没打算真的给自己找麻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