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黄小川回姑苏的前一天下傍晚,麦广德从加拿大买来的哈士奇经过检疫后到了黄小川的手里。
这家伙小时候还是蛮可爱的,精神状态也不错,真不愧为拆家神犬。
这拆家的玩意必须赶紧送到它主人手里,让它的主人见识见识它的厉害。
“老丁你人呢?”
“跟我家欢欢压马路呢,怎么着?你想请我们吃饭?”
“你就知道吃,来我家把你的狗领走吧!”
“这么快?”丁一有些不敢相信。
“我骗你做什么?赶紧来领走。”
丁一一听他的狗到了,马路也不压了,带着齐欢开车就往黄小川家去。
“黄小川送你一条狗?”齐欢还不知道这事,不过女人的第六感让她觉得这件事有些怪怪的。
“先去看看,要是他骗我,那狗他就留着自己养去。”丁一这会把当初跟黄小川两人击掌的事忘了个一干二净。
结果见到了这条小哈士奇之后,齐欢就抱在怀里舍不得放手了,丁一也一脸的兴奋,这狗的颜值简直逆天了,竟然这么好看,眼珠子还真的是蓝色的!
“这狗花了多少钱?”
“还好,连检疫运费这些七七八八加起来小一万吧!”
丁一满意的直点头:“不贵不贵!”
“我说的是美元!”
就算丁一现在身家丰厚,但是听说一条小狗竟然花费了好几万RMB,不由的有些意外。
“怎么这么贵?不就是一条小狗崽子嘛?”
“喏,这是它的血统证明,检疫证明,人家是纯种狗,自然卖的就贵,而且坐飞机不要钱的啊?”黄小川顺手把一个袋子交给了丁一。
“嘿嘿,那多不好意思,让你破费了!”丁一这时候相信了,黄小川真的没骗他,确实送了条纯种的小狗给他,而且他也去查阅过《世界名犬》这本书了,上面也说了哈士奇是一种性格亲人的宠物犬,就是性格有些倔犟。
扔下一句:“改天请你吃饭!”丁一就喜滋滋的带着齐欢抱着他家的哈士奇就走了。
“慢走不送!”
丁一算是跳进黄小川给他挖的坑里去了。
果不其然,当晚丁一家的这条小名叫“四眼”的哈士奇就给丁一一家来了个下马威。
这小家伙刚到了新环境,极度的不适应,晚上只要一关灯就不停的叫唤,关键是头仰起来叫的跟狼嚎的一样,还不像别的狗叫叫就算了,这小家伙精力真旺盛啊,扯着嗓门嚎了一晚上,折腾的丁一一晚上没睡好,早上起来顶着两个黑眼圈。
丁一他妈妈也一样,看见丁一就恨的咬牙切齿,不过幸好丁一他爸没在家,要不然就更热闹了。
“赶紧把你那条狗给我扔了,吵的我一晚上没睡好。”
丁一怎么能舍得:“小狗刚到家都这样的,叫唤两天就好了,您老人家忍忍,你看看这小狗长的多讨喜?”
白天的四眼跟晚上完全就不像是同一条狗,这会正满屋子溜达熟悉环境呢!毛茸茸的,特别可爱,看见人尾巴摇的就像电风扇一样,丁一妈妈一看也就消了气。
到了学校,丁一还想问问黄小川这狗怎么那么能叫唤的,结果黄小川去姑苏了,只能等他回来再问他了。
回到姑苏小镇上,黄小川发现家里的房子其实已经盖好了,三层高的一栋小楼,不是说上梁的吗?这不都封顶了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