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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12 提前杀死了比赛!(第2页/共2页)

时间还是很充足的,但对尼克斯来说,这反而是巨大的挑战。

毕竟薛连城杀人的最佳时间,就是进入这最后的两分钟后。

异地攻防。

詹姆斯终于决定自己来了,打了个手势示意拉开。

然后。

在那里运啊运!运啊运!差不多是跟薛连城如出一辙。

就是在那里消耗时间。

但不同点是,薛连城在那里运球,是充满压迫力的,特别是随着进攻时间一点一滴流逝,那种压迫力真的铺天盖地而来,甚至空气都窒息了。

这就是薛连城带来的威慑力。

而詹姆斯的话,就很难有这种感觉,他在关键时刻并没有展现出那种舍我其谁的气势,换句话说,就是这个球必须我来终结……

这点完全没有,关键时刻詹姆斯传球的例子数不胜数。

这也就罢了!

最重要是绝杀率,杀死比赛的场面,并没有很令人印象深刻的。

而薛连城就不一样。

在最后两分钟他一旦示意拉开,你的心都要跳到嗓门眼,他用无数次实战战绩告诉全世界,他杀死比赛的场次多不胜数。

就与马刺的第六战,最后17秒落后6分,这样的情况,换作一般人可能早就放弃了。

根本就不可能赢的嘛!希望都很难看到啊!

但薛连城3记三分生生地翻过来了,并最终压哨绝杀杀死了比赛。

真的是震撼人心啊!

看过比赛的人,这辈子都不可能忘怀。

而像这种经典杀死比赛的场面,薛连城还演绎了不少,准绝杀乃至提前杀死比赛那更是数不胜数,这才是他威慑力来源。

时间一点一滴流逝。

终于。

在进攻时间还剩10秒的时候。

詹姆斯终于动了。

不过不是持球启动,而是招手示意克劳德上来挡拆。

一众观众都看懵了。

他们一度以为詹姆斯要大发神威,干翻冯莱呢。

结果搞了半天,最后还是要叫挡拆。

A-史密斯一头的问号脸:“詹姆斯这是干什么?叫挡拆?”

伯克:“挡拆掩护后显然更容易突破,也更有把握,这无可厚非。”

A-史密斯:“拜托!你可是超级巨星啊!你得强硬起来,把那种磅礴的气势打出来,提振低迷的士气,谁不知道挡拆更容易突破,但你这气势跟薛连城没对上啊!”

迈克-布林:“这就是詹姆斯与薛连城最大的区别,薛连城那真是硬到底,而詹姆斯一旦遇到夹击,他是会传球的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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