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么律法规定役期呢?
律法规定超期朝廷需要支付代价呢?
怎么样?
期待感是不是又强烈了一些?
不说多的,役期超过一个月,能给两石粮食,估计全国百姓都盼着朝廷全年征召呢。
因为这样一个人因为役期超期,一年能多拿到十一个月零十天的粮食,换算一下也就是二十二石多。
再换算一下,亩产一石半,二十二石意味着需要一个青壮悉心照料将近十五亩地。
耕种十五亩地又是个什么概念呢?
一个青壮,整个农忙期,手脚麻利的,力气足够大的,也就只能照顾二十亩左右的田地。
但是翻垄又是个力气活,一个人是绝对干不了的。
所以,翻垄这个活决定了他必须要全家出动,然后才可以在春种之前完成二十亩左右的地。
农忙,在这个时代基本上从春种就开始了,一直到秋收,这中间都是农忙。
播种完之后就需要不断的锄地保湿,遇见下雨就舒服一些,不下雨的话只能一遍又一遍的翻地保湿,直到翻不出湿土,然后就可以浇灌了。
后世水渠一整,水井一开,看着水流到哪改口就行了。
但是现在压根就没那个条件,往往需要挑着两桶水走很远,然后来到地头,拿着小碗顺着庄稼苗的根部浇水,需要一株一株的浇。
也只有这样才能最省水,能少跑几趟。
而节省出来的时间也不是用来休息的,有水不止庄稼会长,杂草也会跟着涨,它们甚至会吸取走更多的水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