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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穿越历史 > 阳光大秦 > 第七十三章 【现代民法概念】

第七十三章 【现代民法概念】(第2页/共2页)

“呵呵,这样的道理普通人也能看到,难道卫子的识见只是如此麽”

白栋笑道:“寻找吕奇自然是范家的权利,可范家的权利难道仅限于此如果寻找不到那个吕奇,或者找到他时发现货款已无,难道范家就应该白白承受损失,难道吕家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”

“如果找不到吕奇,莫非还要吕家承担责任可吕家如不承担,范家的损失又要如何弥补呢让我再想想,此案看似简单,其实复杂无比,隐隐是对我法家手段的最大考验,妙得很、妙得很!”

卫鞅沉思片刻,忽然双眼一亮:“若是鞅没有猜错,吕奇与范家立下的约定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,可这份约定分明逆法,应该没有任何效力才对我想不出了,请白子教我。”

“卫子能想到从约定入手,果然不愧法家名士,可惜卫子成见太深,难道这份约定就一定是逆法无效的麽为什么不可以是‘效力待定’”

“效力待定白子此言何解”

看了卫鞅一眼,白栋暗暗摇头。若说这个时代还有人能够理解‘合同效力待定’和‘表见代理’这类现代民法的概念,恐怕也只有卫鞅了,只是如今看来,就连他也有些理解困难。这还只是表面理论而已,成立‘表见代理’的真正原因其实是后世法律理论中的‘保护善意人’原则,不过现在要让卫鞅明白什么是保护善意人,怕是更为艰难。

“家师去过的这个海外之国人文鼎盛,法治更是无比先进,对于这一类交易纠纷,有着详细的法文规定以为调整。可要理解什么是效力待定,我必须先请教卫子一个问题,世人皆有特点,请问法有没有特点呢”

“自然是有,法之特点,第一为国家需之,第二为君王需之,第三为黎民需之”

白栋笑着点点头,不愧是法家名士,还挺会总结的,不过卫鞅总结出的只是法的国家属性和社会属性,还缺少法律的自然属性,必须要进一步引导:“我还想请教卫子,婴儿初生时因为先天禀赋不同,所以日后成人,就有擅武者、擅文者、更有如卫子这样的擅法者;我们如果将法比做婴儿,那么法的先天禀赋又是什么呢”

“法的先天禀赋”卫鞅皱眉苦思了一阵,忽然双眼一亮:“情与理!”

“不错,法为国家需、为君王需、为黎民需,却都要从情、理二字出发。法在形成以前,其实就表现为情和理,三皇五帝时没有完备的法律,就连黄帝尧舜这样的帝君也要用情理来解决争议和纠纷,所以说法无情理,则国为恶国、君为暴君、民为苦民!卫子不愧法家大能,请受栋一拜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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