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你还有点用。”唐星雅傲娇地道。
齐王大笑。
“还没说呢!”唐星雅瞪他,“为什么非要让明珠跟着去?”
他一撅屁股,她就知道他拉……算了,文明,和谐。
总之,齐王做得很刻意。
齐王拍完奶嗝,又熟练地给儿子换尿布,道:“你见过崔润吗?”
“谁?”
唐星雅怀疑自己孕傻,这个人名,她该知道吗?
为什么她什么都想不起来?
“就是护送崔翎来,现在照顾崔翎起居的那个崔润。”
“哦,没听过。”唐星雅道,“崔小球的小厮?”
“不算。他是崔家的旁支,因为资质突出,被选了陪崔翎读书。本身,是个青年才俊。”齐王道。
唐星雅眨了眨眼睛。
“你的意思是,想撮合明珠和崔润?”
“也谈不上撮合,但是接触一下,没什么坏处。”
崔润人如其名,性情温润儒雅,学识渊博,又体贴入微,是个难得的。
换句话说,如果他不好,崔老狐狸,也不会放心地把最看好的孙子交给他。
崔润要照顾崔小球,也多少能得到孔大儒的指点。
齐王觉得这个人,不错。
给妹妹择婿,他不求对方有多么显贵的出身,也不求家财万贯,只希望是个温文尔雅的君子,能待明珠好,两人和和美美,有商有量地共度一生。
唐星雅一听也来了兴趣。
要是这人,真如齐王所说,还真的挺合适的。
明珠性情刚烈强势,找个这样的相公,也能互补。
“那我明日要不要跟去啊,”她笑着和齐王商量,“我对崔润,很好奇呢!”
齐王笑道:“不行,早晚都能见到。你再安心在家里待一段时间,等身体彻底养好了再见不迟。而且我也只是自己这般想想,还得看明珠愿意与否。”
人好,也不见得合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