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雪茹打定主意便准备先去给儿子侯奎送好吃的,再回家安心等何雨柱。
她起身走到衣柜前,慢条斯理地脱下身上那件宽松的睡衣。
当睡衣滑落,露出光洁的肌肤时,她下意识地低头看了一眼,脸颊瞬间又红了起来。
只见她的肩头、锁骨,特别是那丰满之处,都布满了深浅不一的红痕,那是刚才何雨柱留下的吻痕,密密麻麻的,像一朵朵悄然绽放的红梅。
“这个傻柱……”
陈雪茹小声地嘟囔着,语气里却没有丝毫责备,反而带着几分甜蜜的嗔怪,“人家都说好痒了,还在脖子上亲个没完没了,真是……”
她伸手摸了摸脖子,那里的红痕尤其明显,若是穿低领的衣服,一眼就能看出来。
这要是出去被邻居看到,指不定要怎么议论呢。
“看来,只能穿那件高领的旗袍了。”
陈雪茹无奈地笑了笑,从衣柜深处翻出了一件宝蓝色的高领旗袍。
这件旗袍是她去年做的,料子是上好的真丝,颜色沉稳又显气质,领口很高,正好能把脖子上的痕迹遮得严严实实。
她小心翼翼地穿上旗袍,拉上拉链,然后走到梳妆镜前。
镜子里的女人,容光焕发,肌肤白皙,因为刚才的亲热和羞涩,脸颊泛着淡淡的红晕,像熟透了的水蜜桃,娇翠欲滴。
旗袍的剪裁十分合体,完美地勾勒出她凹凸有致的身材。
旗袍的剪裁仿佛是为她量身定做,将她的身姿勾勒得淋漓尽致。
胸前饱满丰腴,随着呼吸微微起伏,充满了生命力;
腰肢纤细柔软,仿佛一握就能盈满,却又带着恰到好处的韧劲;
臀部线条圆润挺翘,在旗袍的包裹下,每一步都摇曳生姿,散发出万种风情。
这从头到脚的曲线,衔接得自然流畅,增一分则太胖,减一分则太瘦,美得刚刚好。
陈雪茹看着镜中的自己,嘴角不由自主地向上扬起,眼中闪过一丝得意。
她心想:“这么美,也难怪傻柱会对我这般迷恋了。”
想到何雨柱看到她时那痴迷的眼神,她的心里就像吃了蜜一样甜。
就在这时,她动了动脚踝,眉头微微蹙了一下。
被何雨柱骑自行车不小心撞伤的脚踝,虽然何雨柱已经给她敷过药酒,好了不少,但还是有些隐隐作痛。
“看来高跟鞋是穿不了了。”
陈雪茹叹了口气,从鞋柜里找出了一双黑色的平底皮鞋。
这双鞋穿着舒服,走路也稳当,正好适合现在的情况。
换好鞋子,陈雪茹走到桌边,看着那两个还剩不少吃食的饭盒。
她打开其中一个,里面是何雨柱特意为她准备的京酱肉丝和薄饼。
她想了想,把红烧肉和大虾小心翼翼地归拢到一个饭盒里,用勺子压实,再把盖子盖得严严实实。
这些是带给儿子侯奎的,得让他吃个痛快。
至于这京酱肉丝和薄饼,她打算自己留着。
万一晚上等何雨柱的时候饿了,或者半夜他来了两人都想吃点宵夜,热一热就能吃,方便得很。
她把装着红烧肉和大虾的饭盒放进一个结实的网兜里,拎在手上。
另一个装着京酱肉丝的饭盒则被她细心地收进了橱柜,等回来再处理。
一切准备就绪,她才拿起桌上的钱包和钥匙,轻轻带上门,走了出去。
此时已是黄昏,夕阳西下,将天空染成了一片绚烂的橘红色。
余晖洒在胡同的石板路上,给古老的墙壁和斑驳的木门都镀上了一层温暖的金色光晕。
空气中弥漫着晚饭的香气,夹杂着邻居家孩子的嬉笑声和自行车的铃铛声,充满了生活的烟火气。
陈雪茹拎着网兜,慢悠悠地走着,旗袍的下摆随着她的步伐轻轻摆动,在暮色中划出一道优美的弧线。
路过的邻居们纷纷停下脚步,向她投来目光,有好奇,有羡慕,也有几分探究,但陈雪茹早已习惯了这种注视。
她昂首挺胸,目不斜视,径直朝着前公婆家的方向走去,身影在夕阳下拉得很长很长。
她的前公婆家离这里不算太远,大概走了十几分钟就到了。
当初她和前夫侯耀宗结婚时,也是门当户对的。
侯家以前是做生意的,家境殷实,就算现在公私合营了,家底也比一般人家厚实不少,住的是一个独门独院的小四合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