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笔趣阁 > 武侠修真 > 本官娘子就是妖 > 第二百七十章 抄家、拆庙!

第二百七十章 抄家、拆庙!(第2页/共2页)

“上个月我帮渔民抓了偷渡的蛟蛇,结果他们只给了我半筐鱼。按照新规,这种公务应得全额供奉,否则算克扣公款。我没拿,他们也不补,就这么拖着。”河伯苦笑,“我现在穷得连显形都费劲。”

李济当即写下手令,责令当地渔会补足香火银两,并警告:“今后凡公共服务人员待遇不到位,可直接上报悬剑司,查实后将以‘妨碍公务’论处。”

河伯感激涕零,临别前犹豫道:“其实……我还想问一句,能不能让我儿子去考律士?他读书不错,不想一辈子待在水底。”

“当然可以。”李济笑道,“只要他肯学,肯守法,谁都能走出自己的路。”

夜深人静,李济独坐舟中,提笔写下一信,寄往蜀中皇陵。

> “你曾问我,为何执意推行此道。

> 今日我见一河伯,为半筐鱼争理;

> 见一女鬼,为百年冤屈发声;

> 见一老狐,教子孙背诵《小童普法歌谣》。

> 我知道,火种已播下。

> 它不再属于我,也不再需要我。

> 它属于每一个敢于说‘不对’的人。

> 所以,请安心沉睡。

> 若有朝一日黑暗重现,我会亲自唤醒你??

> 不是为了征战,而是为了见证:

> 这个世界,终究没有辜负我们的牺牲。”

信封封好,投入江心。一只纸鹤自动成形,衔信而去,消失在晨雾之中。

三年后,长安迎来第一次“全民修法大会”。

朱雀大街改建为巨型会场,中央竖立一面高达九丈的“律墙”,由琉璃与玄铁铸成,可实时显示全国各地民众提交的修法建议。十万百姓手持玉牌入场,通过共鸣投票决定优先议题。

最终入选三大提案:

1. **增设“环境破坏罪”,最高可判终身禁灵(即剥夺修行资格);**

2. **允许非人类智慧生物参与地方议会选举;**

3. **废除“天命所归”说法,所有官员必须公开竞选并接受任期限制。**

许仙作为特邀嘉宾登台致辞。他已白发苍苍,步履蹒跚,但仍坚持站立讲话。

“三十年前,我们砍倒了第一座伪神庙。

今天我们做的,不是建新的信仰,而是拆掉所有高台。

不要再有不可质疑的权威,不要再有不能挑战的传统。

法律不是终点,而是一条永远向前的路。

它不保证完美,但它保证??

**每个人,都有权说:我不服。**”

掌声久久不息。

会议结束当晚,天空突现异象。

北斗七星骤然明亮,紫微垣光芒暴涨,仿佛整个星空都在回应这场人间变革。与此同时,全国三百零八座悬剑司门前铜柱同时鸣响,声如龙吟,持续整整一刻钟。

民间传言:那是天地在鼓掌。

十年之后,李济去世。

他没有谥号,没有庙宇,甚至连墓碑都没有。唯一留存的,是他生前抄写的三千遍《悬剑律》手稿,以及一段影像??在他最后一次公开演讲中,他对一群少年说:

> “不要崇拜英雄。

> 要建立一个不需要英雄的世界。

> 当灾难来临,不是等着某个大能出手,而是人人都知道该怎么做;

> 当权力腐败,不是指望清官救场,而是制度能自动纠正错误。

> 那才是真正的太平。”

他死后,百姓自发在各地立“无名碑”,碑上不刻姓名,只镌一行字:

> **这里曾站着一个人,他选择了法律,而不是神力。**

又五十年,史官修《新唐书?法治志》,评价这段岁月曰:

> “昔者敬天拜神,民畏而不信;

> 至李许之世,法令昭彰,神惧而民安。

> 不斩一人以立威,不封一神以固权。

> 教童子以律文,授妇人以讼法。

> 使贩夫走卒皆知‘违法必究’,令山精海怪亦惧‘共业反噬’。

> 此非盛世,实乃**明世**也。”

而在遥远西域,一座荒芜沙丘之上,隐约可见半截埋藏的经匣残片。风吹沙移,露出一角文字,依稀可辨:

> “真经不在西天,而在人心。”

>

> ??玄奘绝笔

暮色四合,晚风轻拂。

不知何处,传来稚嫩歌声:

> “爹妈错,可纠正,

> 官老爷错,也能骂。

> 神若违法也坐牢,

> 我们读书为持法!”

>

> “天不怕,地不怕,

> 就怕做事不守法……”

歌声渐远,融入天地。

这个时代,没有终结。

它只是,静静地,继续前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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