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方终于得逞。
大方一笑:“如此甚好。”
他冲身后掌柜使了个眼色,当即就有人开始准备笔墨纸砚。
这沈氏商行,在京都如此有派头,却对一个清秀小生如何客气?
难道说,他是沈家的公子?
马煜心中正想着。
清秀公子上前拱手,客套问:“如今我与先生也算是相识,不知先生高姓大名。”
问名字啊!
一个名字而已,也不是什么好隐晦的。
可这时代不是动不动就喜欢用什么雅称吗?
都已经混成书法大佬了,总得有个好听的笔名。
想了想,马煜笑着回答:“在下子谦。”
“子谦?”清秀公子呢喃一下,连连称赞:“妙,不愧是谦逊之人,只是不知子谦兄贵姓。”
“马。”朱福宁应了一声。
可看见马煜都没有说话,又急忙闭上嘴巴,害羞低头。
清秀公子却已将此话听见心中,再度拱手:“原来是马兄。”
“在下沈青。”
果然姓沈。
沈青接着说道:“子谦兄,文房四宝已备好,还请移步。”
掌柜早已识趣地在旁边备好了书案,文房四宝皆是上品。
宣纸雪白绵韧,徽墨黝黑发亮泛着紫光,端砚纹理细腻,湖笔尖毫齐整。
马煜也不推辞,走到案前,提笔蘸墨。
笔锋落纸,游走如龙。
他写的是一句:“铁肩担道义,妙手著文章。”
字体并非时下流行的赵体或颜体,而是融入了汉隶的朴拙与魏碑的刚劲,自成一格,力透纸背,一股嶙峋风骨扑面而来。
“好!”
“这字……绝了!”
掌柜在旁忍不住低声喝彩。
就连朱福宁,看向马煜的眼神里满是惊奇与崇拜。
沈青更是激动得脸色发红,双手小心翼翼地捧起那幅墨迹未干的字。
看了又看,喃喃道:“好!好字!”
“子谦兄这笔力意境,大明谁人能敌?”
他抬起头,眼中光芒大盛:“哪怕被吹捧为大明第一小篆的山居先生……哼,见了子谦兄这字,怕是要爬着来认输!”
朱福宁忍不住轻声问:“表哥,山居先生真的很厉害吗?我娘说,他的小篆是当世第一。”
掌柜闻言,捻须解释道:“小姐有所不知。”
“小篆源于秦代,笔画均匀,结构对称,看似简单,实则最难写出神韵。”
“因其规整,极易流于呆板。”
“能将小篆写得既合古法,又具生气者,凤毛麟角。”
“山居先生的小篆,确实已近完美,公认的当代魁首。”
众人闻言,再看向马煜那幅字。
虽非小篆,但那股子融汇古今、浑然天成的气韵,竟让人觉得,即便他此刻提笔写小篆,也定能超越那所谓的第一人!
沈青几乎是在墨迹干透的瞬间,就一把抓住了马煜的手腕,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发颤。
“子谦兄,我实在是太激动了。”
马煜人有些僵硬地杵在那,嘴角抽了抽,视线落在沈青的手上。
那双手,此刻正紧紧地握住自己。
不得不说,一个男子的双手竟然又嫩又白,倒是让人感觉更不舒服了。
急忙挣脱双手,更赶紧往后退了两步。
此刻的沈青,完全沉浸在终于得到墨宝的喜悦之中,浑然没注意到马煜的反应。
依旧滔滔不绝:“子谦兄,你还如此年轻。假以时日,成就简直不敢想象。”
“成为术法大圣怕也不是难事。”
“真不敢想象,子谦兄日后的成就。”
看着这幅字画,沈青情绪又激动起来了。
再次抓住他的手:“子谦兄……”
面对沈青的热情,马煜的表情,简直比哭还要难看。
再仔细去看沈青,眉眼清秀,皮肤白皙,可惜衣领过高,不知道是否有喉结。
视线缓缓下移,还好,那宽广的胸肌倒是能够准确判断出,绝对不是女子。
毕竟这世界上,哪有女子是前胸贴后背的。
想到此处,马煜的心里面,倒是安心得多。
只是……
那抓住自己的手,纤细白皙,宛如葱白一般。
“沈兄……”马煜再次将自己的手抽出来,尴尬后退:“谬赞了,我只不过是随性而发。”
“更何况,写字这种事情就是一个持之以恒的过程。”
“只要勤于锻炼,都能写好。”
此刻的马煜,只想赶紧找些借口搪塞过去,最怕还会问你如何将字写好之类的问题。
朱福宁好不容易出趟宫,时间不多。
有着这里废话的时间,还不如赶紧将说好的扇子给我啊!
马煜心中没有吹捧的喜悦,有的只是对于高档货的渴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