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这兵能用吗?”
暮色下,看着这群仿若饕餮一般的兵卒,朱敦汉摇摇头,问向一旁的吴年。
后者是京营出身,指挥几百人正好是他的拿手活。
对于封建王朝时期的军队,他了解的并不多,但对于十八、九世纪的英军,也就是龙虾兵,影视剧可是印象深刻。
两军对垒,排队枪毙,冒死而进。
法军百米就开枪,而英军死伤三成后,直到二十米才开枪,仅仅两轮就击溃了法军,令人胆寒。
历史上的第一鸦片战争,英军仅仅凭借数百人就击溃了上万清军,而且还是白刃战。
强大的纪律,令行禁止的军容,正确的训练,完善的后勤保障,这是英军打败拿破仑,纵横十九世纪的原因。
而眼前这些,朱敦汉属实心里没底。
“殿下,这群人较京营相差甚远,连铠甲都没有,不过对付一些私商,则又绰绰有余了。”
吴年保证道。
“为何?”
“因为有二十杆百年前的火绳枪!”吴年自信道:
“私商抓起来还能活,如果要是发现有火器,那就斩立决了。”
“没有燧发枪?”
“殿下,火绳枪保管时间长,换成火绳就行。”
“而且,燧发枪是军队在用,税丁能有火枪就不错了……”
到这里,朱敦汉就没有再说。
这些时日以来,他收受贿赂、美人,陶醉在太平之中,仿若自己人。
但所为的不就是今日吗?
到了此时,他不相信吴年还能相信谁?